姥姥一生都是虔誠的教徒,媽媽也曾受洗。
曾祖母也是基督徒,作為長孫的老爸自然有了個教會童年。
歲月一天天過去,媽媽由小教友變無神主義知識份子,再到信鬼神存在但不語怪異亂神的務實中年人;老爸由從教會裡找母愛的小男生變血氣方剛的忿怒青年,再轉成拜金的商人。2005年妹妹信了主,家裡變了變化的過程有不適有衝突也有喜樂。我隨她去教會,近一年的時間,再次見證了人因為信善而相信祂;也見證了人類或愚昧,或邪惡,或脆弱,會以神之名包裝自己的動機。
雖然我不信教會那一套,但我去教會的這一年中我破除了思想框架中的舊有的敵意,在教會裡,我流淚懺悔,我整理自己的信念,找到信仰,找到了更多角度,去欣賞這世界。對於宗教,不只是基督教,有了更包容的想法。
宗教的目標族群,不外乎是心理困頓的人。各大宗教無非是要為眾生解苦離惡。因此,只要是能對人心人性遏止負面循環,或更進一步帶動正面循環,就值得在它的文化圈流傳。我對各大宗教過去的批判漸漸溫和了許多。畢竟我不認同淚流滿面蹦蹦跳跳的行為能讚美主,有如此行為的人就會傷到誰,例如,若我嫌惡的事物不是惡,雖未必是善,但是它能激發他人向善,我又何必抨擊之?
對不時走走的教會,對公司樓下的佛堂,對同學母親所屬的道場,都一樣。各家各門各派在追求止於至善的過程中對自己的信徒在身心靈都有正面的建設。凡個人的勇氣在宗教的慈悲中孕育出智慧都是樂見的好事。 以這一份認知,我想重新把自己對部分宗教淺薄的認知拿出來與大家分享。過去提出質疑時,心中沒有現在的體悟。這次除了提出些對基本教義的問題,一併提出自己揣測的成因。畢竟對這些想法做個案討論並非以現在狀況加以評估,而是必須釐清個案時間點、決策當時的情境。要做這樣的事,我是有些自不量力。神學中每一個概念的由來,都需要有深厚的史學撐腰,才能合理的考證與推論。
野人獻曝囉!如果我的想法讓你不愉快,或是你覺得可議。請賜知。
愛人是種能力,沒有學習,無以開發訓練。基督教給人一種溫暖,讓心裡沒被愛夠的人被愛,在被愛的過程中學習愛人。創世紀開宗明義得指明蟲魚鳥獸皆為造物主次給人類享用的物資。人生下來就有其他物種所沒有的權利。其他物種活該被吃。在這樣的思考下人與動物的靈性必須分開。這時承認動物也有靈魂,會陷入弔詭,若牠有靈魂,宗教無可避免的必須討論牠們死後的去處,先不談牠們上天堂下地獄的決策機制,要是下地獄還好解釋,若是上了天堂後呢?又是怎樣的光景!生前你吃我,我吃牠,牠又吃了牠,大家在凡間都是殺害彼此的寇仇。那又勢必需要一套邏輯解釋。
回過頭說草食性動物,草沒有生命嗎?有生命就一定有靈魂嗎?這種邏輯若承認下去,會走到食腐動物或是分解生物的生物,殺戮才能停止。基督教大多數的教派乾脆不承認動物有靈魂,專注於人的靈性,開發人的潛質。佛教在邏輯中加入一個命題打斷這沒完沒了概念延伸,動物有血肉之軀,殺伐之間會產生敵對與仇恨。植物沒有這問題,大口吃苜蓿芽變得比大口吃鮭魚卵更正當更道德。
承認有命的就有靈,但是提昇對動物靈魂的討論層次到人的層次,至於花花草草的靈性則是不否認,但是不討論。道教則是萬物有靈的最佳支持者,不僅止於花草樹木,連日月山河,路旁的石頭,廚房的爐灶都納入靈性的討論範圍中。
各宗教的論述範圍不同,命題不同,討論誰好誰不好之前,更重要的問題是什麼是所謂的「好與不好」。
這問題太大了,我只能說我有自己的邏輯在,但價值觀在不危害他人的前提下,沒人能論斷對錯,這問題就留給祂吧!
不做對錯的論斷,說說我自己的判斷好壞的偏好吧。基督教在天地不仁的現實中提出「上帝是愛你的」,鼓舞人自強不息,專注於開發人的靈性。不論是初代教會對人的關注,或是成為羅馬帝國國教後,政治資源湧入。討論的範圍都在人這個議題上。這是好事,讓瞎了的認為得以看見,讓瘸了的認為得以行走,讓弱勢的精神振作,活在盼望中,讓強勢對弱勢多一份利他主義,使智人這個物種將合作的能力發揮的淋漓盡致,減少智人這個物種內部的殺伐,擴大與其他物種間的競爭優勢。這是它的好,但是基督文明因為教義中認定造物主賜給人類享用一切物資,而容易忘了要應著對造物主的敬畏而對萬物珍惜。
曲解的恩賜思想,少了份謙卑,這是它的不好。動不動就是要征服,要支配,合理化自己對自然資源的濫用。加上二元對立的基調,在文化衝突中很容易把異教徒視為物種而不是人,合理化自己的侵略。這一點我很厭惡。我不覺得自己是人就有啥了不起,很多具社會行為的動物如同人類,一樣有利他的行為,一樣有脾氣,一樣有慾望,有諸多生理的、存在的、社會的需求,我們生而為人,只不過是有遠超越其他物種的語言能力,所以能以比較建設性的方式解決這些需求。面對動物我清楚我不過是具有更高的社會能力,所以比牠有競爭力,沒啥道德優越的基礎。佛教在這一點可愛多了。
佛家相信有生息的萬物,靈魂會循環。我覺得這樣公平多了,人對其他生命也多了一份尊重,和協許多,也避免了自己的信眾打著自己的名號攻伐他人,徹底把戰爭由教義中移除,以泛基督教為主體的文化與佛教為主體的文化比較,宗教戰爭的數量真是不能比呀!
由前述引導出下一個議題,一神或多神?是神還是一個完美的靈?建立的威權系統是排他或是包容?對這些議題,我還沒沉澱好,又或是說目前的生命經歷不足梳理出什麼想法吧!還有各宗教對生而不平等的解釋、天堂與地獄的概念與決策機制,這些都還是我要在生命中學習與經歷更多事情,才有可能回答的問題。
不管神學立論,在這篇對神傲慢的文章結束時,回歸到我看待各宗教的共同標準。
行善,利他,持操守,是因為我想活的有意義,我在乎我愛的人的權益與感受,我在乎群體,我信任人與人能良性互動,所以我行善,利他,持操守。我週遭的人活得快不快樂,比我死了會不會上天堂更重要,天堂地獄的二元邏輯不應當作為棒子胡蘿蔔套在世人頭上。我想,能純粹的善,是種美,能散發出這種美的,就是好宗教。
1 則留言:
基督教的福音與地獄的關係,有著一種不可逆的教義堅持。
"聽過了福音,不信,就下地獄。"至今我還是不信。
我不信,是因為
第一,我不信只有單一宗教承接了福音。
第二,我不信地獄是種懲罰亦如我不信天堂是種獎賞,它們是結果不是獎懲。
第三,我相信靈體也有自由意志,上天堂下地獄的時序分界應該是自由意志喪失,而非生命死亡。
我不信這種堅持,但是,漸漸得我體會了這種堅持的意義。
"好話,說了是因為愛,不聽勸是自己的責任,事後當自我檢討"
有愛,有責任,這樣的宗教叫育出來的社會領導人更能淑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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